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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蒙彼利埃小学教师例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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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26    作者:管理员    点击数:1349

成都市蒙彼利埃小学文件

蒙小〔2014〕6号 签发人:

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教师例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使学校工作有序开展,使教师形成组织观念,增强教师工作的条理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小学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例会是学校组织教师进行政治法律学习、业务学习、 师德培训、进行专题讨论、解决问题、安排工作的一种主要形 式,目的在于统一思想,加强师德建设,交流教学经验,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条 例会学习每周举行一次。

第四条 例会时间一般定为星期二下午放学后, 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

第五条 例会学习的内容:

(一)传达市教育局、区社会事业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

(二)值周教师总结上周工作;

(三)学校领导对上周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并提出注意事项, 促进本周的工作;

(四)安排本周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教师和学生纪律、安全、学校卫生、学校德育工作等;

(五)讨论决定一些重大事情。重大事情经全体教师讨论通过后,便形成成决议,每位教师必须按会议决定贯彻执行;

(六)每位教师对学校工作提意见和建议。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或向学校领导和其他教师提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例会学习的要求:

(一)每位教师要有会议记录,认真做好会议内容记载;

(二)每位教师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三)会议期间不开小会,不干与会议无关的事;

(四)会议期间不会客,不随便出入,有事有病必须请假;

(五)会议召集前要有充分的准备,力争开短会,开好会, 提高会议质量。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教师例会 管理办法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2014年9月23日印发

(共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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