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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蒙彼利埃小学调课、代课、候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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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26    作者:管理员    点击数:1348

成都市蒙彼利埃小学文件

蒙小〔2014〕14号 签发人:

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教师调课、代课、候课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创建文明和谐校园,保障学生各学科学习课时稳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调课原则是自行调课、科学合理:

(一)无论公假还是事假,调课均先自行完成,如不能完成的,与教师发展中心协商,协调好后方能离开学校。

(二)请假教师调代课尽量合理,优先请同学科教师代课,避免单一科目累积过多节数,如实在不合理,教师发展中心不予准假。

(三)教师发展中心保管好教师请假相关资料。

第三条 代课原则是统一安排、同学科优先:

(一)公假涉及代课时,不扣取请假教师课时费,代课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二)因事假、病假涉及代课时,扣取请假教师课时费,病事假情况及相关老师代课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第四条 候课、旷课实行随时抽查、即时反馈的检查方式:

(一)各任课教师提前3分钟候课,以保证教学能按时、按序的进行。

(二)抽查中,发现未及时候课的,将口头提醒。

(三)抽查中,发现因事迟到2分钟以内的,口头警告;发现多次迟到的,按旷课处理;发现迟到2分钟以上的,第1次口头警告;第2次,按旷课1次处理。3次及以上迟到2分钟以上的,将提出严重批评,影响年终绩效。特别严重的,报请行政会讨论,暂调离工作岗位,并根据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四)发现脱岗、掉岗的,安排老师即时补位,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发现一次,按旷课一次处理,3次及以上的,将提出严重批评,报请行政会讨论,影响年终绩效。特别严重的,报请行政会讨论,暂调离工作岗位。

第五条 本《办法》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教师调课、代课、候课 办法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2014年9月23日印发

(共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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