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蒙彼利埃小学文件
蒙小〔2014〕28号 签发人:芶 鹏
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教职工工资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先进,强化教书育人效能,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启动竞争机制、激发内部活力为重要手段,强化教学管理,坚持正确的工作目标导向,发挥教师队伍的整体工作效能,推进学校可持续全面发展。
第三条 奖励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重点考核教职工师德表现与工作业绩。
(二)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部分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若有变动时,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新修订的方案。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第四条 组织机构。
成立成都蒙彼利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芶鹏
副组长:姜华
成 员:黄子华、熊天军、付维娜、年级主任、学科组长。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职责是:制定具体的考评实施细则和奖励方案,组织开展考评工作,整理、认定考评结果等。
下设考评小组,具体负责各部分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 考评对象为全体教师。
第六条 考评内容从教师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分别由学校教学管理部、学生工作部、后勤服务部组织进行考评。
第七条 基础绩效考评(岗位津贴)。
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数额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核定。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和教师共同认定的工作量作为教师的满工作量。学校每月按照相关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后确定每一位教师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相应比例,并按月发放。
第八条 考核合格的标准如下:
(一)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工作量符合学校满工作量要求。
(二)无违反师德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考核合格即全额领取基础性绩效工资。
第九条 病假考核(必须出具医院证明):
(一)病假一天以内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如未产生代课、未耽误班务工作等),不影响岗位津贴的考核,每超过一个工作日发生负工资50元。
(二)短时间外出看病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如未产生代课、未耽误班务工作等),请提前给教学管理部登记请假,并于当日出示相应的证明销假,不影响岗位津贴的考核。如产生了代课,代课教师的津贴在奖励性绩效中发放。未请假或未出具医院相关证明,按旷工认定参见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三)生病住院动手术(必须有医院相关证明材料),10个工作日内原则上不影响岗位津贴的考核,每超过一个工作日发生负工资50元。
(四)重大疾病及其他特殊情况,提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处理。
第十条 事假考核(出具请假条由分管校长和校长审批)。
当月累计1个工作日以内(在安排好自己工作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影响岗位津贴的考核,每超过一个工作日发生负工资50元。(参加子女家长会凭通知请假,并提前安排好相应工作,不影响岗位津贴的考核)。
第十一条 产假、婚假、丧假。
特殊病假(孕妇)从请假之日起,一个月内原则上不影响岗位津贴的考核,从第二月开始按50%,第三月40%,第四月30%依次递减的比例发放岗位津贴;哺乳期教师按规定时间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的情况下,不影响岗位津贴的考核。
产假、婚假、丧假按相关文件规定,在学校工作能妥善安排的情况下,不影响岗位津贴的考核。
第十二条 累计旷工(不假未到校;不假离校)1天扣发当月岗位津贴的50%,累计旷工2天本月按零工作量计算。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文件处理;教师不按时到岗一次产生负工资10元,脱岗一次经查实产生负工资50元。
第十三条 有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或有安全事故、教育教学事故发生,考评小组将根据相关部门的文件,视其具体情况和影响决定本月岗位津贴的发放金额。
第十四条 奖励绩效考评分项目进行考核,具体金额经相关部门考核认定发放,包括班主任工作奖励、超工作量奖励、项目推进奖励。
第十五条 班主任工作奖励:
金额500元,由学生工作部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认定,分等级发放。
第十六条 超工作量奖励:
(一)副班主任工作奖励。金额100元,副班主任由对应搭班班主任进行考核,经学校考评小组认定,分等级发放。
(二)安全岗位工作奖励。奖励金额200元。自愿申请学校设置的安全岗位的教师,由学生工作部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认定,分等级发放。
(三)学生发展奖:①学生特长发展奖(代表队训练):根据学校发展需要设立各级各类代表队,每周开展两次训练(每次1小时),负责训练的教师根据学校的安排,申报训练时间、计划、目标等。按20元/次进行奖励,由考评小组根据训练效果进行认定奖励;②学生课业辅导奖(周二至四下午代管):按20元/次进行奖励,由学校考评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奖励。
(四)由学校安排的代课,按10元/节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 项目推进奖励。
该奖项的考核由学校考评小组根据各项目的考评细则对教师进行认定,学年末按照考评结果按等级进行奖励,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阅读推广奖(奖励对象:全体教师)
(二)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对象:全体教师)
(三)教学专业团队奖(奖励对象:全体教师)
(四)家校共育奖(奖励对象:班主任+副班主任+参与教师)系数不同,不影响班级管理考核。
(五)班级管理奖(奖励对象:班主任+副班主任)
(六)课程开发奖(奖励对象:班主任+副班主任)
(七)信息技术推动奖(奖励对象:全体教师)
(八)特色项目奖(奖励对象:参与学校各类项目和课题研究的教师)
(九)立项课题奖(奖励对象:参与学校各类立项课题研究的教师)
(十)安全责任奖(奖励对象:全体教师)
(十一)家长满意、学生满意奖(奖励对象:全体教师)
(十二)学校根据当年的办学影响力,设立综合奖
第十八条 班主任工作奖励、超工作量奖励以工作月为单位进行考核奖励。项目推进奖励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并奖励。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主题词: 教职工工资绩效考核 办法 |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
2014年9月23日印发 |
(共印1份) |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