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蒙彼利埃小学文件
蒙小〔2014〕33号 签发人:芶 鹏
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对外交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践行我校“为每一个孩子最大可能发展负责”的办学理念,保障对外交流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围绕“五园”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化交流中心各成员间认真做好各项接待工作,紧密配合,积极推进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
接待前,文化交流中心应该做好详细接待方案,务必做好所涉部门的协调工作,具体工作落实到个人,准备好接待相应资料,做好各功能室环境卫生、文化建设、活动PPT、会场布置及欢迎PPT等工作。
在接待中,务必热情接待客人,详细讲解,充分展示蒙小师生风采;座谈过程中,认真做好活动记录,专人负责收集活动照片,备活动结束后新闻撰写使用。
在接待后,及时完成新闻稿件的图片的撰写和上传。
第三条 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师生出境交流学习。
文化交流中心严格执行对外交流活动申报审批制度,未经申报和审批,不擅自组织开展学生对外交流活动。
学校开展对外交流活动过程中以安全第一为原则,制定相应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措施,切实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第四条 坚持人性化原则,做好外籍教师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英语组需配合做一步做好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提高聘用效益。
外籍教师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我国的国情和民族习惯;学校教师也需尊重外教老师的宗教信仰。
外教老师需积极参加学校英语组教研活动,根据各年段英语组老师教学需要,有针对性设计外教课堂教学内容,实现的英语有效拓展学习。
第五条 认真对待各项涉外事务,积极推进学校的教育国际化。
文化交流中心对所有来访人员必须做到认真准备、细致安排、热情接待、周到陪同,使国(境)内外客人能够感受到蒙小人的素质与文化内涵,并在深入了解学校文化的课程、管理等工作后,对蒙小的老师、学生团队留下美好印象。
活动过程中,做好新闻图片及文字的采集工作,并及时上传校园新闻。
第六条 本《办法》由校文化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主题词: 对外交流 管理办法 |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
2014年9月23日印发 |
(共印1份) |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