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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蒙彼利埃小学各功能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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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26    作者:管理员    点击数:790

成都市蒙彼利埃小学文件

蒙小〔201441 签发人:芶 鹏

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各功能室管理办法

目 录

  1. 美术教室管理制度
  2. 通用技术教室管理制度
  3. 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4. 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5. 电脑机器人教室管理制度
  6. 英特尔未来教室管理制度
  7. 琴房管理制度
  8. 舞蹈教室管理制度
  9. 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第十章 文印室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附则

附件:《成都蒙彼利埃小学复印资料审批单》

第一章 美术教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切实提高各功能教室的使用效率,发挥其现代化设备功能,更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需要,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一流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第三条 每次活动结束,及时进行卫生清扫,关好门窗,摆放好桌椅板凳。

第四条 每次活动的美术作品要摆放整齐或张贴好,不随意乱摆。

第五条 爱护美术器材设备,规范化管理和使用器材设备,并做好相关登记。

第六条 经学校相关负责管理人员批准,并做好相关登记,如因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第二章 通用技术教室管理制度

第七条 教室管理人员必须对参加实验的人员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爱护实验设备,培养严肃认真的科学作风。

第八条 进入教室后,学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不许在教室内喝水,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保持教室与仪器设备的整洁。

第九条 学生必须严肃认真,服从实验教师的指导,爱护仪器设备、工具,节约使用实验材料,学生不得将教室物品带出。

第十条 学生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身和仪器设备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老师报告,不得自行处理,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验。

第十一条 实验结束时,学生要整理好仪器、元件、器材、切断电源、恢复使用桌清洁卫生状态方可离开。

第三章 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科学实验室(包括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第十三条 科学实验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第十四条 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 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第十六条 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录。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第十八条 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第十九条 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开关。

第四章 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计算机教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做好维护工作,确保学生能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 进入计算机教室上机的学生,必须听从管理人员及老师的指导,自觉遵守计算机教室的制度。

第二十二条 学生须在老师的指导下进入计算机教室(不得迟到、早退),学生按号入座,座位不得随意更动,进入计算机教室不得大声喧哗、奔跑,不得将食品及饮料带入计算机教室。

第二十三条 进入计算机教室的班级,须事先推选一人担任值日生,并督促同学做好清洁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上机时必须保持安静、专心听讲、认真操作,不得私自安装游戏或更改机内程序,上机完毕检查电脑是否完好、如有故障应向任课老师声明登记。

第二十五条 如违反规则,将酌情予以必要的教育或暂停其上机,情节恶劣的要交学校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放学后计算机教室管理员必须做到“三清三关”。

第五章 电脑机器人教室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电脑机器人室由指导老师负责管理,指导使用,并做好机器人设备的维护工作。

第二十八条 参加机器人制作的学生要按照指导教师规定时间参加活动,不得擅自缺席、早退。

第二十九条 活动期间一切活动和安排均由老师来统一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或自作主张;操作时,必须爱护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老师处理。

第三十条 电脑机器人室要保持整洁安静,不准大声交谈、喧哗、走动、打闹,严禁带食物、饮料进入教室,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设备、桌椅、墙壁上乱涂乱刻。

第三十一条 学生不得擅自将机器人教室的零件带走。

第三十二条 训练完毕,学生要认真将各自的设备和零件收拾整理好。

第六章 英特尔未来教室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英特尔未来教室由指定老师负责管理,做好平板电脑的设置、维护工作。

第三十四条 学生须在老师的指导下进入英特尔未来教室对号入座,学生进入英特尔未来教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教室内奔跑和跳跃,更不能追逐打闹。

第三十五条 学生按照老师的要求有序的拿到自己的平板电脑,并回到自己的座位静息等待。

第三十六条 教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专心听讲、认真操作,要爱惜平板电脑,不得私自进行修改平板电脑的设置,下课后检查平板电脑是否完好、如有故障应向任课老师声明登记。

第三十七条 进入英特尔未来教室的班级,须事先安排好做清洁的学生,并推选一人担任值日生,并督促同学做好清洁工作。

第三十八条 如违反规则,将酌情予以必要的教育或暂停其使用,情节恶劣的要交学校进行处理。

第七章 琴房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严格按照《学校校产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十条 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到琴房练琴。

第四十一条 不准弄脏和损坏琴房墙壁和门窗,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带食品或饮料及早餐进入琴房。

第四十二条 不可乱砸琴键,琴盖要小心轻放,练习完毕后盖好琴盖,避免灰尘进入琴键影响琴的音质,水杯不能放在钢琴上面,防止水倒入琴中损坏钢琴,违者按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不准在琴房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乱窜琴房,不准爬窗或私自撬门进入琴房,任何时间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琴房,不得将琴房的钥匙转借他人,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第四十四条 琴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练琴结束后盖好琴盖,关好门、窗、灯、风扇等,并落锁。

第四十五条 要爱护学校钢琴及其他设施,故意损坏或人为造成不必要的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罚款。

第四十六条 发现室内财物有损坏或减少,及时向老师报告。

第四十七条 严禁在琴房内有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如发现有学生违反﹐按校规处理。

第四十八条 练琴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第八章 舞蹈教室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按课程需要使用本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第五十条 学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第五十一条 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

第五十二条 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

第五十三条 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第五十四条 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

第五十五条 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第五十六条 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第五十七条 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若需使用场地,请与学校、体育组负责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条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校方给与相应的处分。

第九章 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第五十九条 音乐教室是供音乐教学的专用教室,一般不准挪做它用,音乐教师要热爱本职,努力管好音乐教室。

第六十条 教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贵重器材如钢琴等要定点存放,做好防潮、防尘、保洁工作。

第六十一条 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管理人员提出,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废和更新。

第六十二条 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第六十三条 学生必须在上课铃响之前有秩序地进入教室,按老师指定的位置就坐,不得随意更换座位。室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嬉戏,随意走动。

第六十四条 学生须按老师的规定使用音乐器材,未经同意,不得任意触摸钢琴及音响,无故损坏乐器者,照价赔偿,情节严重故意损坏者将给予违纪处分。每个学生应有集体意识,要爱护公共财物。

第六十五条 进入教室,学生不得在乐器、课桌和墙壁上乱涂乱画,发现乱涂乱画或损坏,必须清理还原或照价赔偿或处罚。离开教室时请大家自觉把凳子整齐地摆放在桌子下面。

第六十六条 注意环境卫生,不在室内吃零食,不乱扔纸屑、果壳等杂物,值日班级定期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的整洁、美观。

第六十七条 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第十章 文印室管理制度

第六十八条 任何文印工作都必须按“先审批登记后文印”的程序操作,资料印制按部门组别登记。

第六十九条 试卷复印必须由教师发展中心审批后交文印室印刷,其他资料印制需学科组长签字审批后印制。

第七十条 班级或年级印制需要年级组长审批后印制,外来单位或个人要求打印资料的,须经学校服务中心批准。

第七十一条 为了节约纸张,一般情况下为:班级学生数+2。50份以下可用复印机,50份以上用速印机。

第七十二条 纸张使用以节约为原则,尽量双面印刷和打印。印刷讲义所产生的底纸和其它废弃物应分类整理并妥善处理。

第七十三条 保持设备和文印室清洁卫生,设备空闲时关掉电源,以便节约用电,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文印室电脑及设备仅限工作人员使用,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

第七十四条 文印申请采用网上申请和直接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件可用U盘拷贝到文印室打印,或通过网络传递,所有文档自行排版。

(二)材料印好后,由教师或部门自行领取。

(三)印制材料至少需要提前2节课以上交文印室;文印室按先后顺序予以印制.

(四) 文印室工作时间为8:30—17:30,QQ:2046438978。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成都蒙彼利埃小学复印资料审批单》

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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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各功能室 管理办法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2014年9月23日印发

(共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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