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教师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打造平安校园,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特签定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第一条 签订对象:岗位责任人。
第二条 责任期限:本学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条 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第四条 教师自身安全责任:
1)要经常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师德建设,提高自身修养。
2)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自身安全。
3)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4)在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和体育等教学活动中,做到正确操作,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材和药品,切实保障师生的安全。
5)、要安全上网,不得利用网络进行违法活动,远离色情网站。
第五条 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注意学生异常的举动,发现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将学生赶出教室或命令学生在教室外罚站,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的作业。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追究责任。
2)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要在当堂课内适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维持良好的课堂秩序,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岗一分钟,负责六十秒,发现空位置,应及时查问,如有学生不到课堂的情况,要迅速向班主任汇报。
3)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爬校内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要教育学生不到池塘、堤坝、建筑工地、高压线等危险的地方玩耍;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4)遇到学生求助或反映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要负责任地处理好相关问题或向值日教师、班主任移交。
5)上课期间不得找学生谈话,男教师找女生单独谈话应在公共场合进行。
6)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等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其它活动由班主任负责。
7)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及公益劳动时,其安全由带队教师或班主任负责;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由学生家长发展中心处批准,领队教师负责其安全。
8)学生在校其间,倘若有学生亲属来接学生,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必须严格询问(包括用电话等形式问学生家长),待落实清楚无误并报知班主任后才能让学生跟其亲属离开学校。
9)服从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地认真履行值周值日职责。
第四条 责任追究。上述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学校对教师年度安全的工作目标考核的依据。如因教师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附则:
(一)本责任书供本校使用。岗位负责人为其所在安全岗位的第一责任人。
(二)责任书各岗位责任人、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在责任期内生效。
(三)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
(四)责任书一式两份,各岗位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岗位责任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