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饮食从业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为了保证食品卫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打造平安校园,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第一条 签订对象:岗位责任人。
第二条 责任期限:本学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条 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应具体落实好以下工作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禁止不符合条件的人从事饮食服务业。
2、饮食从业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勤洗头、剪指甲等。操作时着工作装。
3、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不购置假冒伪劣商品;不出售过期、霉变食品。
4、保管的物品要防鼠害、防霉变等,确保物品保管和食用安全。
5、搞好食堂的环境卫生,按要求做好饮食服务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责任追究。在责任期内,如因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疏忽、违反责任书第三条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等事故,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附则:
(一)本责任书供本校使用。岗位负责人为其所在安全岗位的第一责任人。
(二)责任书各岗位责任人、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在责任期内生效。
(三)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
(四)责任书一式两份,各岗位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岗位责任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