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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蒙彼利埃小学日常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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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26    作者:管理员    点击数:736

成都市蒙彼利埃小学文件

蒙小〔201448 签发人:芶 鹏

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日常安全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新生进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 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章 学生个人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章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读书育人环境,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强化意识、重在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的具体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新生进校安全管理制度

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身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所带现金,除当日所交各项费用外,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本人身上所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个人所洗晒的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加强自我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条 不提倡学生佩戴手饰、使用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十一 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十二 注意妥善保存就餐专用卡,一旦丢失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被他人使用。

十三 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违规骑车、违章走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三章 学生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 进出校门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电动车。

十五 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抢行、不追逐、不拥挤。防止因追逐打闹和奔跑,造成拥挤踩踏滑倒及摔伤。

十六 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阳台、围栏、树木、球架等,更不准攀爬上房顶。

十七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十八 照明、电扇等电器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拆除,更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和玩耍。

十九 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得勉强攀爬擦拭。

二十 不准擅自外出游泳。

二十一 住宿生不准擅自离校外出到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参加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和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办理登记手续,方可离校。

二十二 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第二十三条 遇有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报告老师。冷静处置,以保自身安全,不冲动蛮干。

二十四 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规定。

二十五 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服从指挥,听从老师教导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二十六 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电动车严禁走机动车道,严禁骑英雄车,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在路上逗留、玩耍,严禁与陌生人接近,更不得听从陌生人指使,牢固树立自我防范意识。

第二十七条 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第二十八条 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章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九 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三十 学生在校园内,严禁老师、员工侮辱、打骂学生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十一 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关心,严禁辱骂同学、打架斗殴,以及玩有安全隐患的游戏、玩具等。

三十二 学校任何部门不得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三十三 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三十四 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

三十五 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十六 学校一般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广告宣传活动。

第五章 学生个人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七 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品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自我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十八 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三十九 学生用的衣、鞋、被等生活用品,晾晒时,注意看管,晒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室外过夜。

四十条 不提倡学生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四十一 个人存放物资的箱、包等,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宿舍内的任何人不得随便翻动他人物品。

四十二 使用密码箱的同学,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第六章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四十三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活动审批程序,未报经教育局备案的大型集体活动一律不得举行。

四十四 拟组织的活动,必须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十五 活动中,要过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职责,坚守岗位,保证各个环节管理到位。

四十六 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所用车辆必须严格遵从用车的一切规定要求,确保交通安全。

四十七 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四十八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得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野炊中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成都蒙彼利埃小学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日常安全 管理办法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2014年9月23日印发

(共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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